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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关于报废办公设备、专用设备回收处置的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8 18:25:15 打印 字号: | |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我拟对一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回收处置,特向符合资格条件且具备报废物资回收处置能力的回收商询价。

一、项目内容: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报废办公设备和专用设备261件,设备价值2,590,495.00元(具体见附件:报废处置固定资产明细表)。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我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括废物运输和回收,能开具回收发票的回收单位。

三、如公司(厂企)有意收购我单位废旧物资的,请与我单位联系进行现场查验实物。现场查验实物地址南充市高坪区梨树横街6号。

四、回收商若有意向参加本次询价活动,请于即日起至2023811日下午1730前将资质证明送交到我单位(南充市高坪区梨树横街6号6楼办公室)进行审核,合格后领取报价单。

、报价及递交资料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时间:2023811日前。

2、地点:高坪城区梨树横街6号6楼(办公室)。

3、联系方式:周宏昌  18881761614

4、需报送资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价,上述资料须加盖公章。报价资料用信封密封包装好后送至我单位。

、评审办法

询价审核小组将集中统一拆封报价,审核出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回收商后,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该项目的回收单位。

、结果公布

评审结束后,通过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发布该项目最终确定的回收单位公告。

、其他说明

1、回收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付款,款项经确认后,方可进行回收搬运等处置工作。处置工作须在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2、回收单位对回收、搬运、处理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成交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保等法律法规,否则,造成环境危害由成交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3、回收单位若损坏处置资产以外的设备、设施,或因处置发生任何事故,须负责维修或赔偿。

特此公告。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202388

 
责任编辑:高坪法院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