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萤火之光微课堂|对校园欺凌说“不”!
  发布时间:2022-05-16 12:32:40 打印 字号: | |

法院小姐姐教你向“校园欺凌”说不!

大家好,欢迎来到高坪区人民法院“萤火之光”微课堂,自从电影《少年的你》播出之后,校园欺凌,一度成为社会热点话题。相比剧情,现实生活中,孩子们所经历的一切可能更为黑暗和残酷。

     2019年5月,湖南13岁的田某被两位同学叫到厕所里殴打致颅内出血,5天后抢救无效死亡。

     2019年11月,一名7岁女童的眼晴里被3个同学强行塞进几十张纸片,导致视力永久受损。这样,类似的案件还有很多。

     那什么是校园欺凌呢?2020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将校园欺凌定义为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那我们该如何预防和远离校园欺凌呢!

一是不做校园欺凌的施暴者

有不少未成年人觉得自己年龄小,出了事也不怕。还有不少未成年人认为:“我还没满18岁,就算犯了法也进不了监狱。”这个想法大错特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说得很明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校园施暴者可能涉嫌的犯罪有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盗窃罪、敲诈勒索罪等,一旦涉嫌犯罪,将会影响其一生的发展。除了刑事责任外,还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所以,同学们记住一定要遵纪守法,切不可触犯法律。

平日里和同学要友好相处,不歧视弱小的伙伴,不与同学积怨。要远离暴力游戏、暴力信息等不良信息的侵染。要慎重择友,多交“益友”,不交“损友”。遇到矛盾时,不要私下用暴力的方式解决,要及时告知老师,让其从中调解。

二是不做校园欺凌的受害者

    1.上下学尽可能结伴而行,独自外出时,不要走僻静、人少的地方。放学不要在路上贪玩,要按时回家。

2.察觉到有不正常的,要赶快离开,有事情尽量在人多的地方解决,对你有不怀好意的同学约你出去,一定要拒绝。

3.为人做事要低调,不要将贵重物品带到学校,更不要炫耀自己的财物。

4.做事也不要过于争强好胜,不然容易与同学产生矛盾。

   如果不幸遭遇欺凌,该怎么做呢?

1.首先一定要沉着冷静,记住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当和对方力量悬殊不太大时,可以考虑使用警示性的语言来击退对方的企图。但要避免使用恐吓性的言语,以免激起对方的逆反心理。

2.当自己和对方的力量悬殊时,可采取迂回战术,尽可能拖延时间,顺从对方的话去说,从其言语中找出可插入话题,分散对方注意力,为自己争取时间。

3.还可借助环境来使自己摆脱困境,必要时,向路人呼救求助,采用异常动作引起周围人注意。同时记得留存好证据,及时拨打110,及时告诉父母、老师,切不可一昧的独自忍受。

    我们不当施暴者,更不做“冷漠的旁观者”,孩子们要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对待校园欺凌勇敢说“不”。

对家长、老师来说,当孩子遭遇欺凌,该怎么做呢?                           

家长不仅要留意孩子心理和情绪的变化,还要在日常生活中帮助、引导孩子正确认识校园欺凌,培养孩子应对欺凌和保护自己的意识和能力。告诉孩子在被他人暴力对待时,不能示弱,可以采取正当防卫、对外求助等方式保护自己,要有意识地保留相关证据。

学校必须及时为受害者提供关爱、保护,如及时制止欺凌、提供心理辅导,并结合个体差异加强关注保护;另一方面,要告诉孩子享有法律救济权,法律会惩罚坏人,也会保护受害者,对于一些欺凌者还要进行追踪辅导,以防止欺凌者在看不到的地方继续实施欺凌行为。 

无论是花样年华,还是草样青春,只有在阳光下,才能茁壮成长,拒绝校园欺凌,对暴力说“不”。祝愿每一个孩子都能够安全、健康、快乐成长!


 
责任编辑:gp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