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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全流程调解+主动履行告知”,这样的审执联动效果好
  发布时间:2022-04-11 18:37:27 打印 字号: | |

为促进当事人主动履行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不断深化立、审、执内部联动,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多层面强化衍生案件治理,高坪法院创新工作机制,拓宽工作思路,推行“主动履行告知”制度,将善意文明理念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

日前,通过主动履行告知程序,高坪区长乐镇9户村民得以在民事调解书约定的履行期限前拿到拖欠多年的劳务工资,共计9.8万元。



2013年至2014年,唐某林等9人在高坪区某水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劳务工作,期间仅拿到部分劳务工资。2019年7月,合作社向唐某林等人出具欠条一张,约定2020年底前结清欠款。由于合作社一直未按照约定支付欠款,唐某林等人于2021年11月向高坪法院起诉。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罗志认真分析案情,针对本案涉案金额小、双方当事人有人际关系基础的特点,坚持将调解工作置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通过罗法官积极主动沟通交流,倡导理性维权、缓解对立矛盾,最大限度地寻求“求同”公约数。最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就付款达成一致意见,合作社表示将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约定。


为及时兑现权益,真正把“真金白银”装进当事人的口袋,高坪法院在健全完善主动履行激励机制的同时,探索将“主动履行告知”前置,通过在诉前调解、案件审理、判后释疑等各个环节发放《主动履行告知书》,引导当事人诚实守信,提示不履行义务面临的法律风险,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


“实践中,部分当事人因心存侥幸或碍于面子等各种因素,未向胜诉方主动履行,这就需要法官承担中转媒介的作用,主动沟通联系,告知履行截止期限、履行方式、具体内容,或施加压力督促履行,努力改变部分群众‘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窘境。”承办法官罗志如是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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