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纵深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走深走实,近日,高坪区法院成功调处一起6人死亡、28人受伤的特大伤亡交通事故纠纷,受害人及其家属获赔偿合计800多万元。
疲劳驾驶,引发特大交通事故
2021年5月14日16时40分许,吴某某驾驶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由南部县往广安市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G42沪蓉高速公路1767Km+ 600m (成都至广安方向)路段时,所驾车辆先后碰撞易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和张某某驾驶的小型面包车,后越过中央隔离带冲入对向车道,与刘某驾驶的大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6人当场死亡,28人不同程度受伤,四车及路产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2021年6月10日,四川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五支队二大队作出认定,当事人吴某某疲劳驾驶,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易某某、张某某操作不当,共同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其他当事人不承担此次事故责任。
高度重视,组织专班提前介入
事故发生第三天,部分当事人便到高坪区法院起诉,院党组高度重视,决定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何斌、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大骏任副组长的工作专班,提前介入,将问题纠纷妥善化解在诉前。院长亲自挂帅,主动靠前指挥,包抓系列案件,带领工作专班下沉督导指导,协调解决疑难问题。为推动系列案件妥善化解,及时抽调了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大骏、小龙法庭庭长何凤军、航空港法庭庭长康云锦组成合议庭,专门审理该起交通事故所涉及的纠纷。
以人为本,助力最大限度理赔
本着“以人为本、及时救治、维护群众利益”的工作理念,工作组一方面迅速与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五支队联系,争取支持配合;另一方面及时与肇事车辆所涉及的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充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山支公司交换意见,提出由各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向各受害人先行垫付赔偿费用,保证受害当事人及时得到医治。
特别是在对待崔某、吴某等6人死者家属时,法官详细了解双方当事人情况后,多次放弃午休,加班组织受害人及保险人进行调解,从法情理上与保险人进行沟通,让其从情感上考虑被害人家属失去亲人的苦楚,尤其是失去家庭主要劳动人的痛苦与无助,劝其尽可能给予充分赔偿,让遭受重创的家庭度过难关。经过不懈努力,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让受害人家属得到最大限度理赔。受害人家属潸然泪下,这泪水既是对死去亲人的悲伤,同时也是对法院干警的无限感激。
不厌其烦,妥善调处圆满化解
面对部分受害人及其家属不懂法、漫天要价的情况,院领导、合议庭法官与受害当事人面对面交流沟通,耐心讲解《民法典》《保险法》等法律规定,仔细算好每一项赔偿款项。通过院领导、法官一个个问题的解答,一个个电话沟通,一次次做调解工作,让被害人及其家属看到了法院干警的热心、耐心和真心,慢慢地改变了之前的抵触情绪,各方心悦诚服地达成了赔偿协议,确保各受害人依法、合理地获得了赔偿。经过工作组、合议庭3个多月辛苦付出,“5.14”特大交通事故所涉的34人赔偿及所涉诉讼最终画上了圆满句号,受到各方当事人高度认可,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