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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理占据房屋 法院强执结案
  发布时间:2016-03-07 09:27:13 打印 字号: | |

      “感谢各位法官,要不是你们真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我才能住进自己的房子。”申请人陈某激动地说。 2013 年,陈某向被执行人严某购买了一套其母亲杨某名下的位于高坪区青莲镇某小区的房产,同年5 月,杨某病逝,严某以继承遗产为由强行搬进该房屋居住。陈某付清购房款却不能入住,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审理后,法院判决严某于判决生效后将房屋交付与陈某,但严某拒不交付房屋,陈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执行申请后,执行法官立即对案情进行了调查梳理,多次向严某进行解释和法律释明,指出其母亲将自己名下的房产卖于他人,买卖合同真实有效,严某无权继续占用该房屋,但严某态度蛮横,声称自己就是不搬出房屋,随便法院怎么样。 鉴于严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经研究决定对其采取强制腾退措施。2016年2月24日,高坪区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及法警来到高坪区青莲镇某小区,要求被执行人严某主动搬出强占房屋,严某仍然拒不搬出,甚至鼓动家属挡住房门,阻碍法院依法执行,执行干警果断采取措施,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到了法院后,执行法官再次对严某进行说服教育,指出生效判决书依法必须履行,否则将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在强大的法律攻势下,严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心甘情愿地交出房屋钥匙,就此,这起执行难案得以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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