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备好诉状及有关证据材料。诉状需要正本一份,副本不等(根据被告的多少而定)。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及主体资格的证明需同时提供原件核对;执行案件还需提供被执行人的身份证明资料:被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被执行人为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
2、在窗口领取有关的立案表格后,到“当事人休息室”参照墙上的表格样式填写完整。
3、将诉状和填写好的表格及证据材料交立案窗口审查。对简单、符合立案条件的当日进行立案。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立案窗口在收到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后是否立案七日内进行答复。
4、凭立案窗口开具缴费通知到收费窗口(或指定银行柜台)交纳有关诉讼费用。
5、到开票窗口换取诉讼费发票。
6、到立案窗口办理立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