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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立案流程指南
作者:高坪区法院  发布时间:2013-10-25 14:57:52 打印 字号: | |

1、准备好诉状及有关证据材料。诉状需要正本一份,副本不等(根据被告的多少而定)。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及主体资格的证明需同时提供原件核对;执行案件还需提供被执行人的身份证明资料:被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被执行人为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

2、在窗口领取有关的立案表格后,到“当事人休息室”参照墙上的表格样式填写完整。

3、将诉状和填写好的表格及证据材料交立案窗口审查。对简单、符合立案条件的当日进行立案。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立案窗口在收到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后是否立案七日内进行答复。

4、凭立案窗口开具缴费通知到收费窗口(或指定银行柜台)交纳有关诉讼费用。

5、到开票窗口换取诉讼费发票。

6、到立案窗口办理立案手续。

来源:高坪区法院立案庭
责任编辑:何晓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