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关于表彰庭审和裁判文书“双评查”活动先进个人的决定
为了贯彻落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的实施方案》,我院发出了《关于在岗位大培训中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双评查”活动的实施意见》(南高法〔2012〕57号)、《关于开展裁判文书评查及优秀文书评选活动通知》(南高法〔2012〕53号),决定从2012年5至8月在全院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双评查”及优秀文书评选活动。此次活动采用承办法官自我推荐、政治处和审管办分别实施、“双评查”活动领导小组集体审议的方式进行。在活动期间,政治处组织相关人员对每个一线审判人员公开审理的1个案件进行了庭审评查,审管办对每个一线审判人员2011年1月至2012年8月期间审结生效的部分裁判文书(每人2份以上)共531份进行了评查。在此基础上,“两评查”活动领导小组经层层筛选、择优评选出优秀示范庭3个和优秀文书12份(名单见附件),决定在本院通报表彰,以资鼓励。
希望受表彰的优秀示范庭和优秀文书承办者、制作者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院干警要通过参与本次活动,进一步提高庭审水平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提高办案质量,确保案件审理和裁判文书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为今后庭审活动和裁判文书纳入审判质效考核及在我院门户网站上公示打下坚实基础。
附件:优秀示范庭和优秀裁判文书承办者、制作者名单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2013年1月6日
优秀示范庭承办者名单
案 号 |
承 办 人 |
(2012)高坪民初字第454号 |
陈 乐 |
(2012)高坪民初字第824号 |
武 强 |
(2012)高坪刑初字第124号 |
罗 盛 |
优秀裁判文书制作者名单
制作或 承办者 |
案 号 |
制作或 承办者 |
案 号 |
刘建国 |
(2012)刑初字第70号 |
许 晓 |
(2011)刑初字第165号 |
韩德予 |
(2011)刑初字第100号 |
顾永燕 |
(2012)刑初字第85号 |
梁小兵 |
(2011)民初字第162号 |
何晓莉 |
(2011)民初字第407号 |
梁 岱 |
(2011)民初字第881号 |
田小勇 |
(2012)民初字第142号 |
谢海燕 |
(2011)民初字第973号 |
周志勇 |
(2012)民初字第281号 |
郑淑珍 |
(2011)民初字第466号 |
张红燕 |
(2011)民初字第73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