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打造川东北投资首选地和特大城市副中心”主题教育活动中,区法院立足自身职能,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需,进一步强化便民服务措施,打造服务型法院。
一是坚持巡回立案,便民诉讼 活动中,将巡回审判就地化解矛盾纠纷量化到审判执行人员,规定审判执行法官每月致少选择典型、民生、教育意义的2件案件,就地开庭审理、调解,通过办案向当地群众宣传政策法律,增强基层群众法律意识。同时要求巡回审判的案件必须达到社会法律效果的统一,必须缩短办案周期,必须案件精办质效指标高。
二是注重诉前调解,化解纠纷 组织立案调解人员集中学习培训,充分运用立案调解中心设立的馨悦调解室、婚姻家庭调解室,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民生案件,明法析理、做好说服、疏导工作,力争使当事人立案前息诉。立案调解数达到立案数的30%,立案调解成功率力争达到立案调解的60%,积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三是加强诉讼服务,提高质量 通过诉讼引导、案件查询、LED案件排期开庭、流程管理滚动信息播放,使立案审查和便民服务更加快捷方便群众。同时在导诉、接待、材料收转、司法救助等窗口,定人定责,积极主动为参与诉讼的群众提供及时、高效、优质的服务。
四是做好判后答疑,案结事了 判决的案件,承办法官必须组织当事人从审判程序、法律适用、过错责任分担等方面进行释明,并认真解答双方当事人提出的疑问,重视败诉方提出的要求,合理的积极给予协助办理,不合理的耐心进行说服疏导,消除期对抗情绪,达到服判息诉目的,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