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坪区法院对近两年城郊结合部刑事犯罪案件的特点、成因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加强城郊结合部治安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特点
一是发案多,比重高。2010—2011年审理的城郊结合部刑事案件分别为37件55人、51件61人,占当年刑事案件数的三分之一以上,且呈递增态势。
二是农民、无业人员犯罪多。2010年农民犯罪比例占48%,无业人员犯罪比例占36%;2011年农民犯罪比例占60%,无业人员犯罪比例占32%。比例居高不下。
三是犯罪多为男性中青年,文化程度低。2010年被告人年龄为30岁以下的占85%,小学文化占58%,初中文化占30%;2011年被告人年龄为30岁以下的占83%,小学文化的占59%,初中文化的为29%。
四是财产型犯罪和故意伤害案件居多。2010年涉及盗窃罪案件12件19人、抢劫罪案件9件13人、故意伤害案件7件14人;2011年涉及盗窃罪案件13件19人、抢劫罪案件8件15人、故意伤害案件11件19人。
五是多为流动性犯罪。发案地点一般集中在外来人员较多的城郊结合部工厂、楼盘等地,外来人员占犯罪的80%以上,抢劫、盗窃、抢夺等流窜作案频发。
六是犯罪团伙化,分工明确。以青少年犯罪人为主体,以纠合性的松散结构为特征结合成犯罪团伙,内部分工明确,犯罪成功率极高。
二、原因
一是相对过剩的劳动力。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郊结合部的耕地被大量征用,大量劳动力处于闲置状态。其中,有的没有就业技能,有的在就业过程中屡受挫折,有的怕吃苦受累好吃懒做,在生活窘迫的情况下,自暴自弃、铤而走险,走上犯罪道路。
二是法律意识差,特别是守法意识差。随着社会发展进步,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水平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但仍存在着参差不齐等问题,很多刑事案件被告人缺乏法律常识,认识不到自己行为的危害后果。
三是防范、治理上的疏漏。一是社区行政管理不到位,形成社会管理工作与治安斗争需要严重脱节。二是外来用工管理不到位,只使用不管理用工人员的现象十分普遍。三是私房出租管理不到位。
三、建议
一是加大综合治理力度,是遏制城乡结合部犯罪的根本。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城郊结合部社会管理,大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加强外来人员的管控,建立一套常态性的外来人员管理工作机制。
二是增加就业门路,提供居民保障。政府要广开就业门路,多渠道、多层次妥善安排城郊结合部农民的就业;不能安置的,给予优惠政策,鼓励城郊结合部农民自谋职业。对于确实无生活来源、无生活能力的,按照国家的低保政策提供最低生活保障。
三是加强基础管理和防治工作。城郊结合部的基层党组织要把城郊结合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综合治理结合起来,开展群防群治、依法治理,加强对治安隐患的定期排查,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犯罪。
四是加强法制宣传,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政法机关要针对城郊结合部人员散、难集中的现状,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大普法”教育,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使城郊结合部的居民人人进入普法的课堂。要结合开展巡回审判等活动,以案讲法,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
五是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既要严厉打击主观恶性大、社会危害性大的被告人,也要注意对主观恶性小的初犯、偶犯从轻处理。坚持加强引导,惩罚为主、教育为辅的方针,对家庭条件困难的被告人,民政等部门要做好救助工作。要以平等的眼光看待社会闲散人员,增强他们对法律的信赖感。
六是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居民社区要加强社区矫正管理,对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缓刑、管制、假释以及监外执行的罪犯,建立档案跟踪考察。要认真落实两释人员帮教措施,防止其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