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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联动化矛盾 群策群力促和谐
作者:顾永燕  发布时间:2013-10-12 11:22:04 打印 字号: | |

近日,高坪区法院在有关的单位协助下,成功调处了一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案的被害人赵某伟系高坪区某小学的教师,患有抑郁症多年。被告人赵某兴系高坪区老君镇某村的村民,现已年满六十五岁,手有残疾,患有高血压,与被害人赵某伟的老家是邻居。2009年,被害人赵某伟利用其妻子的承包田修建鱼塘,在修建鱼塘时,与被告人赵某兴家调换了水田,并修筑一根新田坎。因新田坎的归属问题以及一些生活小事,被害人赵某伟与被告人赵某兴两家多次发生纠纷。2012年9月15日9时许,被告人赵某兴的妻子许某在被害人赵某伟家的鱼塘边上堆放杂草,被赵某伟发现后,与许某发生争吵。被告人赵某兴见状,遂手持一根铁棒将赵某伟前额打伤。经鉴定,赵某伟的损伤属轻伤。2013年1月17日,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赵某兴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向本院提起公诉。被害人即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赵某伟亦向本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赵某兴赔偿各种经济损失共计89636.58元。本院受理后,发现双方积怨已久,对立情绪非常大,特别是被害人赵某伟因患有抑郁症,情绪很激动,三天两头到法院来,坚决要求法院将被告人赵某兴收押并对其判处实刑。而被告人赵某兴因患病被取保候审,从送达起诉书副本开始,就一直喊冤,认为自己根本没有打人。在开庭时,赵某兴更是以身体有病为由拒绝接受审判,并企图咬破手指写血书申冤,被合议庭及时发现制止。经过合议庭向赵某兴及其家属宣讲法律,庭审才得以顺利进行。庭审结束后,被害人赵某伟不同意对其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调解,并称该案已经过其他办案机关协调均无果,法院没有必要再花费时间进行调解。鉴于本案的被告人和被害人是邻里关系,如果草率下判,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双方的纠纷。为此,合议庭反复给双方解释法律对附带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以及调解对于双方的有利因素,但因被告人赵某兴表示无力承担赔偿费用,调解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合议庭及时向分管领导蔡院长和刑庭刘庭长进行了汇报,决定邀请有关单位和领导共同来对该案进行调解。

3月25日,在我院主持下,在区大调解中心、区教育局、老君镇政府、派出所、小学派人协助下,从不同角度以及双方当事人生活中的具体困难出发,找准双方矛盾的症结,促使双方各自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同时老君镇政府领导当场表态,对于案件之外即双方争执的鱼塘田埂的问题在本案处理好后将进行妥善处理,有力的解决了本案的后患之忧,使双方感到办案机关、政府是在切实解决他们两家之间的矛盾。经过近三个小时的调解,被告人赵某兴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真诚地向被害人赵某伟道歉。被害人赵某伟亦表示只要求被告人赵某兴赔偿各种经济损失共计20000.00元,并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4月3日,双方按照调解协议进行了履行。至此,该案的附带民事部分以调解方式结案,刑事部分亦对被告人赵某兴从轻判处并适用缓刑。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对判决没有意见,服判息诉。

来源:高坪区法院研究室
责任编辑:何晓斌